如果被执行人是公司,除了破产,还有没有办法追回债务?
时间:2025-08-29 浏览数:28
如果那被告是个公司,除了走破产这条路,还有啥招能治老赖呢?
通常我会问原告:为啥不选破产?
回答多半是“破产了就得所有债主一起分钱,等于我掏律师费大家受益,我心里头不是滋味”。
这心情是可以理解的。
毕竟都是辛苦钱,自己请律师拿回来的钱要分给其他债权人,确实让人不爽。
今儿个就跟大家聊聊被告是公司的执行思路,希望对大家有帮助。
公司就是一张营业执照,平时搁抽屉里,这张纸是不会花钱的。
一家公司的真正得利者是谁?是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。
这话大家同意吧?
既然赚钱的时候股东得益,现在公司要还钱了,股东却翻白眼说 “欠债的是公司,跟自己无关。自己受公司法保护”,这逻辑说不通。
大家记住:只要遇到公司欠债不还的情况,大家一定要思路清晰,想办法把公司负债变成个人负债,把股东和实际控制牵扯进来,让他们承担债务。
小贴士:
只有个人承担债务,才有机会牵扯到个人、配偶、孩子,甚至是家庭家族,才会让对方有还钱的动力!
其实想让公司股东承担债务,只需要做一件事,把公司账目,也就是资金流向、资产去向查清楚就行了。
但这个很难,因为做假账已经是基本的财务技能,非上市公司财务基本都是乱的(至少你查到的外账不是真实经营状况),内账公开几乎不可能(法院也不愿意查,因为所需时间太久,影响考核)。
所以想让股东担责,咱们需要其他的办法。
1、可以看看被告公司的注册资金相关信息。
如果没有完全实缴,可以尝试加速出到期这个方向。
九民纪要现在基本就是法律,大量判例支撑,所以大家就当法条使用就行(很少因为九民纪要产生争议的)。
现在是认缴制,注册资金只要你开心写一个亿都行,但前提是你别欠钱不还。
真的公司欠钱不还,这一个亿就是股东欠公司的,股东个人砸锅卖铁也要还的。股东不主动还,我们就会通过法律流程让股东成为被执行人,执行他个人名下的财产。
2、可以看看已经实缴到公司的资金去哪了(抽逃出资了没)?
这资金进了公司,就要看看他是怎么花的。
如果是正常经营花掉了就没问题。但如果资金在公司账上洗了个澡就转出去了,那就涉及到资金抽逃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,或许就要个人为这些公司债务买单,承担公司债务了。
3、可以看看公司或公司股东有没有同类型的公司在平行经营(各种混同,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混同、业务混同、财务混同)?
关于混同这方面,之前写过专门的文章,大家可以自己翻看。嘿,兄弟姐妹们,今儿个老梁来给你们提个醒。得盯紧了那些被告公司的社保缴纳人员变动情况。要是在很短的时间里,所有员工都辞职,然后跑到公司平行经营的另一家公司去交社保,这基本上就是典型的金蝉脱壳、涉嫌混同的把戏。
4、咱们可以瞅瞅那公司是不是经营异常(吊销、注销)?
被执行的公司状态(吊销和注销),虽然处理的方式不一样,但目的都是一个样。
就是要打破公司的硬壳,让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来承担公司的债务,动用他们的个人资产来偿还。
这时候,咱得特别关注一下当时的清算小组。
5、再看看被执行的公司有没有分支机构或总部?
分公司的债务,就得让总公司来还。如果总部没钱,那就找其他的分公司。
总而言之,这笔钱总得有人来还。
咱们的目标就是要扩大被执行人的主体,让更多的人来分担债务、稀释债务。

